在去年同业机构的多次接触、沟通过程中,反复提到、反复讨论的一件事情就是如何将市场报价加以“规范”,并且为此进行了大量的工作,但与此同时如何“规范”质量标准的讨论和关注就显得无足轻重。自然市场报价的规范是重要的,但真正理解和关注调查业的人员都明白这样一个事实:没有质量的标准,何来价格的标准?没有质量标准的规范,如何保证规范价格的存在?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,我们可以猜测其原因在于:从业机构通过规范报价可以获得现实的利益,而且所需要付出的努力和代价是较小的,而规范质量对于任何机构的现实利益的体现是缓慢的,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。因此众多机构在选择时自然而然地选择了规范报价体系,而不是规范质量体系。